受文者: 所有同仁及來賓與供應商

執行日期:中華民國 109 年 02 月 24 日

主旨: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強化訪客及廠商進入合晶科技相關管理規定。

執行事項: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上升,合晶科技防疫委員會強化進入公司管制規定如下:

(一)除配合疾管署防疫規定外,進入合晶科技須於各廠入口量體溫,進入公司期間全程配戴口罩。

(二)進入合晶科技前24小時內有發燒≧37.5℃者,禁止進入合晶科技,並儘速就醫;進入合晶科技後,自覺有身體不適症狀者請通知醫護室,醫護室會給予適當協助。

(三)近日差旅或個人旅遊史符合下列條件者,必須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滿14天後,無發燒或上呼吸道感染症狀,且確認額溫<37.5℃,才可進入合晶科技。

a.近14日內曾入境大陸地區、香港與澳門(自2月10日起含過境)

b. 2月11日後曾入境新加坡(不含過境)

c. 2月20日後曾入境日本或韓國(不含過境)

d.14日內曾接觸過疾管署定義之確診個案。

(四)14日內曾密切接觸來自疾管署公告COVID-19二級及三級旅遊警示及合晶科技管制地區之人士:中港澳、新加坡(2月11日後)、日本(2月20日後)及韓國(2月20日後),但無上呼吸道徵狀且額溫<37.5℃者,得進入公司。若額溫≧37.5℃者,禁止進入公司。

(五)請配合填寫健康聲明書,已填寫完畢者若有旅遊史,接觸史,及健康狀況變更者,請主動更新:

Note:完整國外旅遊警示訊息請參考疾病管制署網站(http://www.cdc.gov.tw)。

 

合晶科技防疫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