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稽核之目的

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合理確保報導具可靠性、及時性、透明性及符合相關規範,與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內部稽核組織及配置

1. 本公司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隸屬於董事會,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 現行配置稽核主管一人,並依公司規模、業務情況、管理需要及其他法令規定,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專任內部稽 核人員且互為職務代理。

 

2. 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係依據本公司「員工招募管理辦法」、「薪資作業程序管理辦法」、「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及「離職管理辦法」等規定辦理,其考評每年執行一次。前述任免、考評及薪資報酬係由稽核主管簽報至董事長核定,前述相關辦法已揭露於本公司內部規章專區。

 

 

internal audit

 

內部稽核運作

1. 稽核單位依據風險評估結果擬定年度稽核計畫執行查核,並依上級交辦事項進行專案性查核,確保內控制度確實執行。
2. 內部稽核人員將其稽核發現據實揭露於稽核報告,呈送相關主管及審計委員會並定期追蹤其改善情形。
3. 內部稽核人員秉持超然獨立之精神,以客觀公正之立場,確實執行其職務,並定期向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報告稽核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