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主管主要職權及業務執行重點

本公司經114年8月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委派會計主管廖士毅副處長擔任公司治理主管,為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之最高主管,其主要職權範圍為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

 

業務執行重點如下:

  1. 安排個別董事之進修課程(每位董事每年至少6小時,新任董事當年度至少12小時)
  2. 依董事要求,協助董事瞭解執行業務時應遵守之法規。
  3. 提供董事所需之公司資訊,並協助董事與各業務相關主管溝通、交流。
  4. 製作各次董事會開會通知及議程,於會議7日前通知所有董事出席,會後20日內寄發董事會議事錄。
  5. 依法辦理股東會日期事前登記、製作開會通知、議事手冊、年報與議事錄。
  6. 確認董事會及股東會之召開、決議程序及議事錄符合相關法令及公司治理守則規範。
  7. 辦理變更登記事務。
  8. 確認公司有為董事會成員辦理「董監事及經理人責任保險」,並於董事會報告。

 公司治理主管除初任者應自擔任此職務之日起一年內至少進修18小時外,每年應至少進修12小時。

 

114年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

 

依據「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第二十四條規定:上市公司應安排其公司治理主管之專業進修。公司治理主管初任者應自擔任此職務之日起一年內至少進修十八小時,待完成進修課程後增列。

 

 

 

誠信經營之運作及年度執行情形

合晶科技公司治理以規劃並執行符合 RBA 負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為要務,期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並於111、113年度通過第三方公正機關查證獲銀牌佳績。針對不誠信行為,合品科技提供多種中訴舉報管道,114年度受理報案件共8件,8件皆與人員管理及員工關係相關:未接獲違反財務、會計、內線交易、客户資料道失等不誠信策件之舉報。誠信經營與行為準則之宣導訓練,內容包括負責任商業聯盟(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行為準則及證交所規範,涵蓋反貪腐、反賄賂、反騷擾、反歧視、安全衛生、內線交易、個人資料保護、機密資訊保護、 智慧財產權保護及內部處理機制等。

 

本公司誠信經營專責單位為人力資源單位,辦理誠信經營相關規範之修訂、執行、監督及確保及遵循法令、RBA、ESG等從業道德規範。人力資源單位每年第四季向董事會報告年度執行成果。114年度誠信經營執行報告於114年12月19日董事會中說明執行成果。114年度共舉辦17次宣導訓練課程,透過線上及實體課程提高參訓率並加深同仁之高道德標準。為宣示合晶科技誠信經營之決心,全體董事及9職等以上同仁代表簽署【反貪腐承諾聲明書】,完成簽署率100%。

 

 

落實防範內線交易情形

本公司訂有「公司治理守則」及「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明定董事除須遵守證券交易法之規定禁止從事內線交易外,亦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30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15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公司股票。

 

本公司於114年11月19日以email方式通知董事115年5次董事會開會日期,以及提醒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30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15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公司股票,避免董事誤觸該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