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主管主要職權及業務執行重點

本公司經110年5月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委派會計主管盧佳玗經理擔任公司治理主管,為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之最高主管,其主要職權範圍為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

 

業務執行重點如下:

  1. 安排個別董事之進修課程(每位董事每年至少6小時,新任董事當年度至少12小時)
  2. 依董事要求,協助董事瞭解執行業務時應遵守之法規。
  3. 提供董事所需之公司資訊,並協助董事與各業務相關主管溝通、交流。
  4. 製作各次董事會開會通知及議程,於會議7日前通知所有董事出席,會後20日內寄發董事會議事錄。
  5. 依法辦理股東會日期事前登記、製作開會通知、議事手冊、年報與議事錄。
  6. 確認董事會及股東會之召開、決議程序及議事錄符合相關法令及公司治理守則規範。
  7. 辦理變更登記事務。
  8. 確認公司有為董事會成員辦理「董監事及經理人責任保險」,並於董事會報告。

 

公司治理主管除初任者應自擔任此職務之日起一年內至少進修18小時外,每年應至少進修12小時。

 

112年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如下:

 

進修機構

進修期間

課程名稱

進修時數

當年度

進修總時數

財團法人會計

研究發展基金會

112/3/30-

112/3/31

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持續進修班

12

15

112/7/13

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宣導會

3

 

 

誠信經營之運作及年度執行情形

合晶科技公司治理以規劃並執行符合 RBA 負責任商業聯盟行為準則為要務,期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並於111年度通過第三方公正機關查證獲銀牌佳績。針對不誠信行為,合晶科技提供多種申訴舉報管道,112年度受理申訴舉報案件共8件,8件皆與人員管理及員工關係相關;未接獲違反財務、會計、內線交易、客戶資料遺失等不誠信案件之舉報。誠信經營與行為準則之宣導訓練,內容包括負責任商業聯盟(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行為準則及證交所規範,涵蓋反貪腐、反賄賂、反騷擾、反歧視、安全衛生、內線交易、機密資訊保護、智慧財產權保護及內部處理機制等。

 

本公司誠信經營專責單位為人力資源單位,辦理誠信經營相關規範之修訂、執行、監督及確保及遵循法令、RBA、ESG等從業道德規範。人力資源單位每年第四季向董事會報告年度執行成果。112年度誠信經營執行報告於112年12月22日董事會中說明執行成果。112年度共舉辦19次宣導訓練課程,透過線上及實體課程提高參訓率並加深同仁之高道德標準。為宣示合晶科技誠信經營之決心,全體董事及9職等以上同仁代表簽署【反貪腐承諾聲明書】。

 

 

落實防範內線交易情形

本公司訂有「公司治理守則」及「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明定董事除須遵守證券交易法之規定禁止從事內線交易外,亦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30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15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公司股票。

 

本公司於112年11月7日以email方式通知董事113年5次董事會開會日期,以及提醒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30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15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公司股票,避免董事誤觸該規範。